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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装饰装修家装枫桥经验新实践丨北郊法庭

2025-11-28 来源:小胖丁资讯

转自: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

原告指责拖欠工程尾款,多次追讨未果

被告又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反诉

庭审现场,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

如果不及时调解

矛盾将不断升级

安抚双方情绪 了解争议焦点

法官专业、理性梳理与分析

成功调解了这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PART01

案情回顾

2021年3月,原告锦州某装修装饰有限公司以大包形式承揽被告王某的房屋装修工程,总工程价款为149800元。装修过程中,经双方结算,被告王某向原告分两次付款总工程价款的70%。2022年4月1日,该工程交付使用,根据对账单记载,被告应向原告付清全部工程款。但原告多次追讨,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工程尾款44940元。

答辩期内,被告王某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提起反诉,要求原告方赔偿因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重做、维修费用20000元及延误工程违约金82000元。同时,申请法院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涉案的装修工程进行工程造价鉴定。

PART02

调解过程

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都较为激动,原告指责被告不付清尾款,违反合同约定;而被告则称案涉工程有质量问题,且在双方未协商一致情况下自行撤离施工场地,其行为亦构成违约。

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了解到争议是因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不够清楚,以及原告方在施工过程中与被告方沟通确实存在问题而产生纠纷。

“这类鉴定案件花费时间长、费用高、程序复杂,而且鉴定机构难找,更易造成案件久拖不决……”“如果坚持走鉴定程序,申请方王某不仅要先行负担高额的鉴定费,还可能承担诉讼风险后果,最后根据鉴定结论判决,反而增加双方矛盾,不利于案结事了。”随后,承办法官耐心梳理分析,将案件的利害关系摆明,“由于双方都具有一定过错,可按照比例承担责任,不如大家各让一步,皆大欢喜。”

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在法官向双方进行释明诉讼成本、诉讼风险后,双方当事人同意和解:被告王某表示愿意撤回反诉,当庭支付装修尾款25000元;原告方对自身在施工过程中不足给王某带来的不便表达了真诚的歉意,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至此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治理、维护公平正义最前沿,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的必然要求。

北郊人民法庭以开展“五化”和示范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作为重要载体,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扎实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妥善化解每一起纠纷,让人民群众在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广东蚕业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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